整治“黑烟公交” 尾气三次治理不达标将强制报废
发布时间:2008-2-280:0:0来源:中国公交网作者:admin点击量:2167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交管理部门和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哈市将通过更新车辆、节能减排、签订环保责任状等办法,合力整治“黑烟”公交,同时,有关部门提出:一台公交车如经三次治理,尾气排放仍不达标的,依照相关规定强制报废。
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该部门将加大抽检力度。增派执法人员上路巡查抽检,对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将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治理;加大处罚力度;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仍上路行驶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对超过限期治理期限未完成治理的车辆,或不接受治理的车辆,除不予办理年检外,将依法按最高限额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有公交车4500余台,其中近千台车辆临近报废期,存在老化、冒黑烟现象。2007年,哈市交通局和公交管理处投入大量资金下大力气更新车辆,全年共更新车辆455台,新增公交车辆146台,一直被市民诟病的公交冒黑烟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哈市公交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公交部门将更新车辆150台,加大对环保车辆的更新力度,加强对“黑烟”公交车的整治。另外,由于冒黑烟的公交车多是柴油车,公交部门还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研究将柴油车改装成双燃料车,从根本上解决公交车冒黑烟问题。
记者从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007年,该办公室共检测到不合格的在用机动车5189台次。其中,以柴油为动力的公交营运车辆排气污染物超标达570台次,不合格率为34.3% ,维修治理了500余台次。今年,为积极促进哈市大气质量的改善,承担环境保护义务,认真履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的社会责任,该办公室于日前与哈市34条城区内行驶的公共交通营运单位签订了《公共交通营运车尾气达标排放责任状》。各公交车辆承诺不使用曲轴箱、油箱、燃油系统燃油蒸发排放的污染物所造成污染和冒黑烟的机动车;加强自查,排气污染物超标的在用机动车,不上路使用;加强责任心,机动车不使用不清洁燃油;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树立环保责任意识,正确操作和使用在用机动车。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