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昆明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规范昆明市公交运营秩序》的一纸通知,将已经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昆明公交特色服务专线,再次摆到了媒体的放大镜下。“立即停止擅自开行的‘特色公交’”,措辞之严厉实属罕见。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服务部经理李伟接受采访时笑称,“市民对公交的关注度,已经和日本核爆炸、利比亚空袭在一个高度了。”
昨天,李伟共接受了六拨记者的采访,对此,他并不感到意外。“昆明公交没有,也不会回避这个问题。”李伟再次重申了开设特色服务专线的初衷,特色专线为市民提供的是差异化服务,是根据乘客的实际需求而开行,并非昆明公交“一厢情愿”或“变相涨价”。
针对此次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通知。李伟解释,特色专线的相关手续正在补办中,不规范的标识和标牌,也将在今后运营中逐步规范。“只要市民对专线车有需要,我们就坚定不移地开下去。”李伟说,有质疑和不满的市民,可致电昆明公交5326597、昆明新巴5018806,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特色不特
公交公司:
特色专线全换豪华大巴
特色公交和普通公交有什么区别呢?一些乘车的市民对此确实看不出个所以然,“只是加了排座位、挂了几幅窗帘吧,就要收2元?”针对市民的质疑。李伟的解释是,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下发的《关于特色公交服务专线车的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特色专线的车型配置要求,统一配置8—18米低地板、大容量、舒适性、多座位以及高配置的单层、双层或铰接豪华大客车。
2005年以后,昆明公交每年引入申沃、珠江牌等国内知名品牌的豪华大巴近400辆,每辆豪华大巴的造价无一低于50万元。以K1线为例,造价为220万元。“经常坐公交的市民应该可以感受到,昆明公交的乘坐舒适度是逐年提高的。”李伟说,目前,昆明公交的3700辆运营车辆中,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豪华大巴,共有2300辆。“‘特色专线’绝对没有滥竽充数。”
另外,要求驾驶、监票员做到无服务纠纷,驾驶员普通话服务全过程。但就记者实际乘坐的经验来看,还没有一位特色专线驾驶员使用普通话服务。
变相涨价
公交公司:
2005年就拿到发改委批复
李伟称,2005年以前,昆明公交的运营车辆多是造价在十五六万元的汽油车,运营成本相对较低。2005年开始,昆明公交开始有计划地大批量引进豪华大巴。李伟拿出了一份2005年昆明市发改委给昆明公交的批复,当中给予102路和5路的执行票价批复为2元。据此批复,李伟认为,今年分两批开通的24条特色服务专线,不存在“变相涨价”之嫌。
此外,针对市民质疑特色专线发车频率比普通车高的问题,李伟的解释是,《规定》明确指出,特色专线营运调度原则上按照“2+1”模式,即:两辆普线车加一辆专线车。
多收5角
公交公司:
统一收2元避免服务纠纷
针对特色专线的收费2元,以及近段时间96、23路等线路的票价上浮至2元的问题。李伟出示的涨价依据,是云发改收费4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公交IC卡等问题的批复》。当中规定,市郊区试行1元票价制,每票1元。近郊线路专线10—20公里,每票1.5元,20公里以上每票2元。
“特色专线里程不足20公里,为什么也统一收2元?”李伟的答复是,昆明公交实施无人售票,要找零的难度太大,统一收2元,是为了避免服务纠纷。
官方回应
昆明市发改委:
公交集团没申报就调价属违规
按照云南省计委(现发改委)2003年公布的《云南省定价目录》,昆明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票价由省计委制定,其余城市公共交通和各城市出租车客运票价授权地、州、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据昆明市发改委副主任田斌介绍,2008年,由于昆明市行政权限调整,也获取了上述省级价格调整权限。因此,昆明市发改委现在具有对昆明市公共交通价格的核定权。
田斌昨天下午告诉记者,昆明市发改委至今没有收到昆明公交集团的调价申请。“昆明公交集团调价没有履行相应的申报程序,在程序上是违规的。但并不是说‘特色公交’线路不能报批。”田斌说,云南省发改委曾经批准过昆明的6条特色公交线路,但昆明市发改委至今尚未批准任何一条“特色公交”线路的收费。如果公交集团按照程序报批,昆明市发改委会按照相关程序审核的,依据里程、车型予以合理定价。
田斌认为,昆明公交集团“特色公交”线路涉嫌擅自定价,等到昆明市发改委调查结果出来后,公交集团将承担相应责任,比如罚款等。他还表示,如果昆明公交集团下一步向昆明市发改委递交调整收费申请,该委也会依据制度进行受理,但价格是否调整要待研究后才能决定。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公交涨价要由市发改委决定
3月29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就公交营运企业擅自开行“特色公交”下发了《关于规范昆明市公交营运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公交企业自即日起,立即停止一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开行的“特色车”及“直达车”;各公交企业要对是否影响公交营运秩序的问题进行自检自查,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行政审批部门批复中核定的线路、站点、车台数、座位数、票价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各公交企业要加大对车辆状况、车容车貌的管理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营运车辆及时治理整顿,同时要加大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驾车、遵章守纪的教育力度,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乘车环境。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公交公司对此仍上报市发改委,要求收取2元票价,市发改委审批同意后,市交通运输局只能批准执行,也就是说,一旦市发改委批准下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只能按市发改委的要求执行。公交车涨不涨价一事,是由昆明市发改委来决定的。
该人士强调,从昨日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下发通知给各公交营运企业,对现行每一条营运线路进行价格自检自查,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公交票价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报送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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