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印发的《全市公交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第三阶段,排查组复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2日);第四阶段,整改完善阶段(6月13日至6月15日)。
市交通运输委在公交行业成立了6个片区排查组和1个督查组;出租行业由客运交通管理局负责,成立9个隐患排查小组。重点对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记录台帐、车辆安全状况、逃生锤和灭火装置、车辆例检和定期维修保养情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和督促整改。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各公交企业要对全市所有公交线路及车辆,统一对照《深圳市公共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规范(试行)》、《深圳市公共汽车车辆安全检查规范(试行)》的检查内容,逐条线路、逐台车辆、逐一进行检查打分,做到每个片区、每条线路、每台车辆与排查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一一对应。各单位要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营运时间超过5年的公交车辆进行复查,确保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出租企业要结合今年上半年出租车辆车容车况查验工作,对全市所有出租车辆,统一对照《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车辆现场查验计分表》的检查内容,逐车检查,查验内容包括出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营运设施、车容车况和驾驶员仪容仪表及营运行为等,要求车辆100%检查到位,全面提高行业安全营运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整体服务素质,进一步做好迎大运出租行业安全保障工作。
轨道交通方面,要求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按《轨道交通行业迎大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进行登记。各地铁公司、车站要同时分析评估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序,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衍生危害,受其他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耦合的可能性等等,提出需要整治的内容和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定风险隐患级别。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黄敏主任在会上强调,要突出重点、强力整治,确保排查不留隐患、不留死角。要重点针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的环节和部位开展排查整治,按照“谁家小孩谁抱”的原则,强化排查整改力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全程跟踪,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隐患,不留死角,确保大运交通安全。
要强化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排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所有副职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要将排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排查工作取得成效。各排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和全过程排查档案,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签订整改责任书,限期整改,严格验收。要加强督查督办,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予以通报。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