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2-20:0:0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作者:未知点击量:1498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该《办法》指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承担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有关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择优选取并签订合同。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省交通运输厅给予适当补助。
《办法》要求,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体、规划说明书、规划图件和相关附件。为了力争在2014年以前完成编制任务,确保编制质量,配套制定了《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
《办法》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评审由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委托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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