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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规定公交未按规定开空调乘客可拒付车费
发布时间:2012-8-20:0:0来源:武汉晨报作者:王大千点击量:1563   

    公交车如未按规定开启空调,乘客可以拒付车票钱。今起,市公交办在长江网、汉网、大楚网和市交委政务网上发布《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修订稿)全文,在一周内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市交委与市公安局于2002年颁布实施的《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有10年,有一些规定过于原则、模糊不清,不便于操作和执行。为此,将对原《规则》进行修改。

  新《规则》共有19条,比旧规则增加了7条。针对市民和公交企业反映较强烈的方面,重点修改了以下几点:一、乘车规范更加具体,共作出候乘、上下车等5款规定。二、明确了不能乘车范围,增加如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的,超重、超大、超长物品不得上车,不得携带犬类上车等条款。三、增加了乘车不得有的行为,如饮食、乞讨、卖唱、兜售商品等行为。四、儿童免票身高标准由原订的1.1米提高到1.2米。五、增加了“公交车未按规定开空调”、“不出具或未配备车船票凭证”等四款乘客不支付车费的乘坐规定。六、增加了携带物品的规定。七、明确了乘客在乘坐公共车船时应尽的义务,例如:第十一条中规定“车船运行中,乘客间突发治安、刑事案件或乘客发生疾病及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处置时,乘客应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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