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3日),市政府网站发布《南京市残疾人免费乘坐本市车船实施意见》。自《意见》颁发之日起,我市残疾人享受免费乘坐本市具备刷卡设备的公交、轨道交通和轮渡航线(以下简称免费乘车)优惠政策。
《意见》明确,今年12月1日起,市民卡会开通残疾人免费乘车功能。10月15日起,具有我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持市民卡到指定地点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目前,全市有131个市民卡办理网点和11个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网点,未办理市民卡的残疾人,可按照我市市民卡办理要求,自行就近在区县、镇街市民卡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市民卡的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市民卡到指定网点开通免费乘车功能。此外,60—69岁的残疾人目前享受乘车半价的优惠,在开通免费乘车功能时,其半价卡内电子钱包余额不退。
在今年12月1日市民卡开通残疾人免费乘车功能前,我市残疾人则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免费乘车政策。不过,鉴于目前交通设施还不能满足所有残疾人出行的需求,独自出行有困难的残疾人乘车时应有陪护人员,陪护人员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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