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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段增设"马路停车点"
发布时间:2008-6-260:0:0来源:新闻晚报作者:admin点击量: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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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出门办事,停车让不少“有车族”感到头疼

  开车去买菜、去超市买东西,车临时停在路边没几分钟就被抄牌罚款,类似这样的事件现在已不是个别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市人大代表于东航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建议细化停车管理规则。日前,市公安局对此作出答复:已将分区域、分时段管理理念纳入了停车点设置原则。

  菜场、便利店难觅停车点

  至2006年末,上海市拥有各类民用车辆238.12万辆,比上年增长7.4%,其中私人汽车拥有辆50.94万辆,比上年增长24.2%,2007年增加量更为可观。

  菜市场、便利店、银行都是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短时间停车的地方。但是这些场所往往难觅合法的停车点,人们买菜、购物时只好将车临时停在附近的马路边。但是根据现行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驾驶员如在未设立停车标记的道路旁停车,就算违章,一般予以罚款处理。

  市人大代表于东航说:因为买菜,把车停在路边十几分钟就被罚200元,特别是在一些本来就不繁忙的路段,这样有点不近人情。

  分时段分区域增设停车点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在今年“两会”期间,于东航代表提交了《关于城市路面停车管理细化规则的建议》的书面意见,他表示,既顾及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又尽可能方便市民生活,能否对路边临时停车进一步细化停车管理办法。

  他建议:对道路停车进行分区域、分时段的管理,方便市民生活。分区域管理即是区分交通主干道与居民生活区域道路的停车管理,允许在非繁忙路段的菜场、银行、综合市场等处的路边规定区域内短时间停车;分时段管理,则是指在节假日全天以及下班时段,在非繁忙路段的菜场、综合市场等处的路边规定区域内短时间停车。在市民日常生活需频繁停车处,规划开辟停车场(点)。

  此外,于东航代表还建议,增派协管员,加强上述路段停车管理与交通管理,保障停车秩序和交通安全。如条件许可,加装监控设施,便于交警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迅速处理。

  已纳入停车点设置原则

  日前,市公安局对此书面意见做出了答复。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市(不含郊区)的规范化道路机动车停放点已接近500处,停车泊位达15000余个。针对本市道路和交通的具体特点和机动车停车难的矛盾,交警总队向全市各交警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已将分区域管理、分时段管理的理念纳入了停车点设置原则。由于本市道路条件和状况尚存在诸多限制条件,即便在部分看似非繁忙的路段设置了道路停车点,但限于路幅宽度、非机动车及人流量等因素,也会人为造成交通拥堵或安全隐患。因此,按照现有条件和市政府关于城市中心交通总量控制的要求,难以为所有非繁忙路段的菜场、银行、综合市场等场所都设置道路停车场(点)。

  按照现有管理模式,交警总队主要根据申请单位对所需求的道路停车点设置位置、规模等提出审批意见,如同意设置的即要求其根据有关规定配齐配全相应的管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允许启用,同时,执勤民警做好停车秩序的巡视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停放点对道路交通畅通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停车点的日常管理、包括派出协管员、停车收费等均由市交通局负责。

  对于这一答复,于东航代表表示满意,他会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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