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政策主要鼓励建设的停车设施对象为:
(一)社会力量投入的专有公共停车设施,即专门提供公共停车服务的独立停车场所。该类停车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是鼓励发展的重点,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地上停车楼及各类机械停车设施。
(二)超标准建筑配建停车场设施,即超过建筑附属配建标准的停车场所。该类停车设施原则上应具有构造和使用上独立性,并作为公共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专用停车场设施,即企事业单位、住宅区内部停车场所。该类停车设施是通过挖掘内部空间资源,所增设提供社会服务的停车场所。
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补助实行申报制,目前第一批申报预登记程序已经启动。凡符合上述鼓励建设的停车设施类型,并在2009年计划建设的项目,均可通过杭州建设网下载《杭州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补贴登记表》予以预登记后,报市建委电子邮箱。预登记情况核实后,依据有关政策和补助程序,对各类型停车设施一次性给予每个车位4000~20000元不等的资金补助。
致力于杭州停车事业建设和投资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项目投向可参考《关于印发杭州市停车场(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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