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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人闯红灯逾期不缴罚金 将记入全国交通违法系统
发布时间:2013-5-220:0:0来源:中国广播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665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根据修订后今年(2013年)初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5月23日起,行人在(广东省)深圳闯红灯将领到百元罚单。

  深圳市交警制定了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的具体执行标准,分档处罚为20至100元。凡具有引发交通事故、不服从管理、劝阻的或曾因闯红灯被处罚过2次(含)以上这三种情形之一的,罚款100元;带头闯红灯、曾因闯红灯被处罚过1次的或交通高峰期间闯红灯的,须缴50元罚金。行人闯红灯一律记录到全国交通违法系统。在校学生闯红灯的,将通过教育主管部门通报至其所在学校。

  逾期不缴纳罚金的,将面临这些后果:一是加处罚款;二是相关信息将永久保存在全国交通违法系统,将不能办理车驾业务;三是诚信体系逐步完善后,其在个人贷款、出国签证、开办公司等方面将会面临一系列限制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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