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明确十三类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应建设安全视频系统。市视频建设办副主任王越西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广州市所有地铁列车和公交车今年内将全部安装“电子眼”。
争取尽快在地铁安装
《规定》强调,地铁营运线各站出口、站台通道、旅客列车、地下商场等重要部位,公共汽车、电车、客运船舶等大型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重要部位均应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
王越西透露,广州今年内将在全部公交车和地铁列车上安装“电子眼”。从去年下半年起,广州市已在1400多台公交车上试点,而视频建设办也正与地铁公司沟通,争取尽快在列车上安装“电子眼”。目前在地铁上安装“电子眼”主要须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因为列车上“电子眼”的安装关系到列车整个技术线路的调整。
《规定》还强调,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固定场所应当在监控区域设置明显标志。王越西表示,这一方面是考虑到市民的个人隐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醒市民,这里有“电子眼”看着自己,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宿舍楼可装“电子眼”
《规定》为了体现对公众隐私的保护,规定卫生间、浴室、更衣室、酒店(宾馆)客房和员工、学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不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设施、设备。对此,王越西解释说,学校宿舍仅指宿舍的房间中,而宿舍楼的楼道、楼梯口等处亦属公共场所,是不禁止安装“电子眼”的。
王越西说,2007年年底,广州将完成市区视频监控系统的全部建设任务,基本覆盖广州市城主要公共场所、主要街道、要害部门、重点部位、人流聚集场所、城市出入口、社区和居民小区,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治安防范区域的全天候监控网络,重点地段和治安复杂地段实现全覆盖,届时全市“电子眼”的总量将超过20万个。
据了解,去年全市公安部门利用视频监控系统为警务工作提供有价值线索1297条,破获案件108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474人,缴获赃款赃物一批,为提高全市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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