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建设规划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为:继续实施轨道交通1、2号线,新建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3号线、4号线和4号线支线,线网总规模达到169.7km。规划覆盖东部新城、相城区、东太湖地区、吴江市等重点建设区域。
记者在《简本》中看到,本次规划中,所涉及到的密切相关的生态功能区和文物保护区较多,包括太湖流域保护区、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吴文化发祥地、朴园、北寺塔、张士诚纪功碑、怡园、沧浪亭、可园等。
目前一些大城市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对多项大气污染指标的“贡献率”已达60%以上,交通造成的大气污染占整个城市大气污染的一半以上,城市机动车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占城市总排放量的40%-87%。而城市轨道交通由于采用电力牵引,基本可以实现大气污染零排放。
据估算,苏州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实施后,可以直接减少公交客运量约203万人次,减少公交车2860辆,因轨道交通代替机动车而削减的机动车污染物分别为(按中型车估算):一氧化碳3730吨/年、氮氧化合物480吨/年、碳氢化合物845吨/年。与地面道路公共交通方式相比,苏州实施轨道交通后,可以新增约265.7公顷的地表土地资源,同时每年可节约汽油约10.67万吨。
但轻轨运营期间停车场排放废气和地面风亭排风对大气环境将产生直接影响。对此,《简本》中表明,风亭选址将尽可能距离敏感点30米以外,与居民住宅小区的最小控制距离为15米。在风亭设计时,排风口将尽可能朝道路一侧,进风口将背朝道路一侧。同时将在风亭四周和道路与风亭之间种植密集型绿化带,屏蔽汽车尾气进入,改善进风质量,以最大限度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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