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车厢内饮食禁不禁是上述条例草案审议中的热点。有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车厢内吃东西可能对车厢造成污染,立法禁止此行为有利于车厢文明和城市文明建设;也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立法禁止在车厢内吃东西不够人性化,会给不少“上班族”带来“饿肚子”、“闹胃病”的后果。
经决定,《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表决稿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修改为:在车站、列车、轨道交通设施以及与市政设施连接的通道内禁止“乞讨、卖艺”。此前的第六项“禁止车厢内饮食”被删除。修改后的草案通过表决。
表决通过后的条例还规定,禁止携带活畜禽和猫、狗等宠物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内;禁止在车站、列车及轨道交通设施通道内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拉客揽客、追逐打闹、摆摊设点和发放宣传品及其他营销宣传活动。违者将被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针对轨道交通在发展初期普遍收益不足的问题,该条例显示,轨道交通属于公益性公用事业,重庆鼓励其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轨道交通建设资金。轨道交通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将按照国家和重庆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
表决通过后的条例对重庆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控制保护与设施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