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布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规划
发布时间:2011-12-200:0:0来源:东南快报作者:唐星 罗广凌点击量:1656  
近日,厦门市规划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的规划指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规划指引方案将从本月起实施。
据悉,本次规划方案涉及的轨道交通站点,涵盖厦门市域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站点,包括地下、地面、高架部分。
《方案》显示,为促进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储备与联合开发,储备土地要优先规划为商业、办公、居住等经营性用地,并优先考虑提高地块容积率。
此外,将注重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因轨道交通建设自然形成的地下空间,集中布置商业、交通集散以及休闲娱乐等综合功能。
同时今后轨道交通的出入口设置,要充分考虑和周围公共建筑、城市过街设施的结合连通,并预留通道和接口。
《方案》要求,地面和高架轨道交通线路及车站外边线外侧与现状建筑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与地面和高架轨道交通线外侧距离,除了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30米。
而新建、改扩建建筑物与地下轨道交通线路及车站外边线外侧距离,不得小于10米,即使在特殊困难条件下,也不得小于6米。地下轨道交通线路与车站外边线外侧50米以内,地面和高架轨道交通线路和车站外边线外侧30米以内,进行建造或拆除建筑物等作业活动,应征得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方案》同时提出,在具有停车换乘功能的轨道交通车站,服务于停车换乘功能的社会停车泊位与配建停车泊位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小于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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