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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准》3月18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3-3-200:0:0来源:北方网作者:赵颖妍点击量:1649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本市轨道交通行业服务标准,加强对轨道交通行业服务的监督检查,市交通港口局修定了《天津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准》,并于3月18日起全面实施。

  据悉,标准涉及人员服务、乘车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服务、票务服务、服务管理等方面,其中明确指出客室冷暖温度按照冬季12度以下,夏季28度以上的标准开启冷暖设施;紧急通话、安全锤、灭火器等装置应完好可操作,并配有简洁易懂的操作说明等,具体内容公示在市交通港口局政务网。

  标准的实施不仅可以规范本市各运营公司和所有线路的客运服务标准,切实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更有利于行业管理部门对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为本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稳定、和谐、有序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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