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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召开轨道交通立法需求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6-80:0:0来源: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作者:未知点击量:1656   
  5月14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办邀请部分委员、代表、轨道交通专家和法律专家,就轨道交通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座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委员、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宏建,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委员、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志国,市委候补委员、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正光等4位委员、代表和7位相关专家参加了座谈。

  市交通委刘缙副主任就《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条例》立项论证报告相关内容做了详细汇报。与会委员、代表和专家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轨道交通事务以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有利于实现“建设为运营、运营为乘客”的宗旨,有利于理清政府、企业、乘客及其他社会参与者的法律关系,建立权责对等的法律关系体系。与会委员、代表和专家还就进一步完善立项论证报告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截至目前,有关《条例》立项论证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市交通委通过前期深入轨道交通一线和深圳、广州等省市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研讨论证,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专题会商,已经形成了包括立项论证报告、立法框架、基本情况、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说明、法规文件汇编、立法核心需求与对策专家研讨意见、立项论证报告专家论证意见、调研报告等在内的一整套立项论证基础资料。下一步,市交通委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做好立项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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