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通委获悉,受“7·21”特大自然灾害影响,本市共有1012条公路遭破坏,包含188条县级以上公路。目前,公路恢复已从“抢修保畅”阶段全面转入“恢复重建”阶段,预计县级以上公路能在明年年底完工,乡村公路在2014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据最新统计,受“7·21”特大自然灾害影响,全市共1012条公路需要恢复重建,其中县级以上公路188条、乡村公路814条。主要分布在房山区、平谷区、门头沟区。目前,市交通委路政局协调组织中咨集团、市政总院、专业院和国道通等4个甲级设计院,组成44个设计组,到10个区县进行恢复重建设计工作。其中,房山派驻35个设计组。
灾后公路恢复重建,主要涉及路基、路面、防护设施、桥涵以及附属设施、排水设施、交通安保工程设施等方面。预计,8月底全部道路的恢复重建设计方案将完毕。预计9月即可开工,县级以上公路在明年年底前完工,乡村公路在2014年7月底前完工。
链接·恢复重建时间表
平谷
涉及县级以上公路21条,桥涵2座。乡村公路34条,桥涵8座。除胡关路外,预计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水毁道路路基、路面等工程;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交通设施修复工作。
门头沟
涉及县级以上公路2条、乡村公路52条。除108国道、石担路在明年年底完工,其余县级以上公路今年10月底即可通车。
房山
涉及县级以上公路41条、桥涵14座、乡村公路589条、桥涵111座。预计在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水毁公路路基等工程,11月底前完成所有水毁公路路面修复、交通设施修复;明年6月1日前,完成桥涵恢复重建等工程,其中,为提高千河口桥防洪等级,公路局在原漫水桥之上将修建一座高架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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