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呼和浩特市拟在中心城区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
发布时间:2009-7-80:0:0来源:内蒙古新闻网作者:杨雨超点击量:2228   
   昨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交通管理听证会,对在中心城区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等情况征求与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听证会上,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伟光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速快,制动性能差,严重影响自行车的行车安全,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支队决定每日7:30—20:30,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中山东西路、锡林南路(大学街以北路段)、锡林北路、新华大街、新华东街、大南街、大北街、呼伦南路(大学街以北路段)、呼伦北路(爱民街以南路段)、昭乌达路(大学街以北路段)、哲里木路(爱民街以南路段)、通道路(车站西街以南路段)、车站东西街(通道路以东路段)、乌兰察布西街、北垣东西街通行。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郝映平表示,交警支队将根据听证会上的意见,结合具体实际,认真修改方案,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