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规划局正式出台规划指引,对可在立交周边规划布局的公建、市政设施进行规定,其中特别提到,立交周边用地应规划建设慢行系统,高架桥头及桥梁互通内用地可用于布局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高架桥下可建公厕
根据规划指引,在不影响立交桥梁的维护、保养与使用,不会带来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不对其周边道路交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利用立交周边用地建设公建、市政设施。
立交周边用地包括高架桥下、高架桥头及桥梁互通内用地。立交的桥梁、高架桥属于民用建筑物中的一类保护物。
高架桥下用地原则上布局绿化景观,可结合人行斑马线及过街通道设置公厕、道班房、环网柜、配电箱、通信机柜、交通信号灯控制柜、无线通信基站等,同时以上设施的占地及建筑规模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立交周边建慢行系统
立交周边用地应规划建设慢行系统。
高架桥头及桥梁互通内用地在做好人车分流的前提下,可根据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并报市规划局土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布局下列设施:
1.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广场、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社区公园。
2.停车场: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公共停车场、公交首末站、出租车营运站、市政车辆停车场。
3.环卫设施:清洁楼、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废土中转站。
4.市政排水设施: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泵站。
5.电力电信设施:10Kv及以下变电所、开关站、开闭所、电信模块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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