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住建部唐凯总规划师主持。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首先向审查组汇报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修改论证实施评估报告》(下简称《评估报告》)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修改论证专题论证报告》(下简称《论证报告》)。《评估报告》简要介绍了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总体背景和制度保障情况,对上版总体规划自2001年获批复以来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评价,指出:规划实施10年以来,上海城市性质内涵不断深化完善,人口和用地规模增长迅速;服务业发展推动中心城功能转型,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建设加速;亚太地区门户枢纽地位基本形成,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有力;制造业逐步向产业园区集聚,初步形成沿海战略产业基地布局框架;城市郊区化与郊区城市化进程迅猛,城市总体布局形态稳中有变;城市大型住区建设规模空前,高等级教育卫生设施配套布局步伐加快;以轨道交通为主导的综合交通网络快速发展,市域干线道路骨架基本完成;城市绿地与林地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多层次生态空间体系有待进一步强化;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多样化历史城区风貌得以显现;能源、水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服务支撑城市运营功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在《评估报告》基础上,《论证报告》又从“贯彻国家和长三角的新战略、迈入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新阶段、推进郊区城市化的新契机、迎接区域交通一体化的新挑战、引导城市空间格局的新变迁、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的新要求”等六个“新”的角度,阐述了总体规划修改的必要性,从城市发展目标和规模、城市空间发展构想、产业布局、住宅布局、生态空间、交通系统、市政系统七大方面介绍了拟修改的内容,并就城市发展规模、生态空间与基本农田、交通系统和市政系统四大涉及修改的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了专题论述。
听取汇报后,审查组就所涉的专项内容进行了审议,总体上认为:从01版规划的实施情况来看,2001年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以来,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和“四个率先”的建设要求,建立城市规划各项实施机制,加大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保障力度,完成了各层次城乡规划的覆盖,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了城市功能,优化了城乡空间布局结构,改善了人居生活环境,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从国家对上海的战略部署来看,“十一五”期间国家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等多项区域政策和规划,上海的城市建设面临着更好地发展形势和更高的发展要求,对上海的城市发展规模、结构布局、对外交通和市政系统等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是上海为实现新的历史使命所进行的新的部署,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符合国家对上海发展新的要求;从本次规划修改的必要性来看,本次规划修改是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后若干国家战略项目落地的需求背景下,对上海城市功能、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交通设施配套等方面提出的相应的新要求,具有必要性和针对性。
审查组对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和修改论证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住建部高度评价上海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认为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会上,审查组也就人口规模、区域交通、轨道线网、耕地保护、历史风貌、旅游开发、环境保护、水源安全、城市防灾、军地合作等内容提出了深化完善意见。
住建部张勤副司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建议进一步聚焦重点,本次修改不是对上海现行总体规划的大调整,而是经过科学论证的具有针对性地修改,建议对调整内容进行梳理,集中阐述;二、建议对上海的城市规模进一步明确,提出人口和用地的稳定规模,适当考虑远景,通过“三区四线”的划定,强化生态空间的锚固作用;三、建议加强区域分析,论证长三角区域的协调发展关系,与各部委近期一些重要的国家层面规划进行衔接。
市规土局局长冯经明和副局长胡俊出席了会议。冯经明局长对审查组的认真审议表示了感谢,指出《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是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完善、补充和提升,下一步将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专项规划论证,加快推进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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