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提出总目标,到2020年,厦门GDP总量是2005年的7.14倍,单位能耗只是2005年的60%,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6864万吨。
2005年,交通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288.69万吨,占全市总排放量的18%,到了2020年,排放量控制在1235.58万吨。
2008年,建筑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449.05万吨,公共建筑排放量是普通建筑能耗的两三倍。到了2020年,居住建筑排放量控制在652.53万吨,公共建筑在1269.49万吨,提倡新建建筑精装修。
生产领域的二氧化碳,在2008年排放量已达987.91万吨,2020年排放量控制在3020.32万吨。据了解,三大领域的具体规划仍在制订当中,有望于明年3月份完成,组织相关部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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