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到2012年,全省要实现县城以上的城镇规划全覆盖,以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化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从现在起,省级财政明确每年拿出30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补助全省129个县(区、市)城乡规划编制,并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区别调整补助资金额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罗应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只有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全面覆盖城乡各类建设地区,有控制性详规作指导,上项目、建设用地等才有法律保障,做到各项建设项目合理布局,节约资源。据悉,目前,全省50%的县城以上城镇,完成了城乡规划编制。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补助资金使用建立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向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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