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是我们多年来的老问题,也是规划设计工作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我们所讲的当前,常常表现为具体的、个别的、计划的东西,长远则表现为总体的、普遍的、规划的东西。一个城市的面貌,总是要通过当前的建设和长远的规划来得到体现。发展是连续的,当前是由过去发展而来的,长远则是当前发展的延续。当前要以长远作为自己的目标,要体现长远的要求,而长远要以当前作为出发点,并指导当前的发展。当前离开了长远就会失去方向,长远离开了当前就会落空。城市规划的作用,就在于能够从全局出发,高瞻远瞩,既考虑当前又规划长远,远近结合,由近及远,以最优的方案、最小的代价,一步一步地实现长远的设想。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影响城市发展的因素在不断变化,所以,规划也要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加以修改或补充,因而是变化的、滚动的。进行当前的建设,要尽可能地为长远打好基础,而不能设置障碍;编制长远规划,要尽可能地结合当前的需要,而不能脱离现实的条件。
作为城市的领导者,有没有远近结合的规划意识,工作成效是大不一样的。我们的城市建设不能急功近利,以牺牲长远为代价去迁就当前,比如规划的道路红线要从长远考虑,一下子把红线搞够,先控制起来,根据条件逐步实现,有条件时陆续完成,不搞够不行。有些同志不懂,主张把路先修起来,有钱以后再加宽。其实有钱时就宽不了了,两边都盖起了房子,怎么加宽?当然,我们的规划也不能超越现实,贪大求洋,要从可能条件出发,力求适当。
(二)区街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的大纲,是区街详细规划的依据。区街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基础和具体化。两者的关系是全局与局部、总体与部分的关系,是互为条件、互为依存的。没有总体规划,区街详细规划就失去了依据和遵循;而没有区街详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总体规划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只能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我们天津的总体规划已经搞了18稿,最近又搞出一稿,应该说又有了很大的进步。现在广大群众和各个方面都要求尽快把这个总体规划通过,以便有所遵循。总体规划确定以后,才能最后确定区街详细规划。但是,总体规划总是离不开天津的现实,也有一些难以更改的事实。因此,尽管目前总体规划没定下来,但许多地方已不需要、也不可能再有大的变化,着手搞好区街详细规划还是有条件的。
区街规划是一个区街范围建设的依据,我们既要抓紧尽早把总体规划定下来,又不能以此为理由放松区街的规划工作。天津的旧市区、旧街道究竟怎么改,大的方面许多地方已成定局。例如,污染的、扰民的、剧毒的、易燃易爆的工厂逐步搬出市区,市中心区以居住区、文化区和行政区为主,这个方向不会有大的变化。文化教育区域大体上也定了,有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等院校在那里,想搬也不可能。所以,现在按照总体规划大体定下来的轮廓,一个区、一个街、一个胡同、一块一片地搞好区街详细规划,是完全需要的,也是可能的。至于规划中填平补齐的工作,欠账就更多。许多街道,我们事先说不清缺什么,多什么,最终的样子是什么。因此,区的规划部门成立以后,就要把主要力量放在这方面,尽快地把每个街的规划都搞出来,先有个轮廓,待总体规划定下来后,再据以调整,逐步完善。这样,既为制定总体规划打下底子,也使区街建设不致盲目进行,避免为今后设置障碍。
(三)整修与新建的关系
新建的概念,包括新建小区和旧区内的新建。整修,主要是老房子、老街道的整修,同时也包括部分近几年新建房屋的整修。一方面,毫无疑问,我们面临着庞大的新建任务,将有很多新的建筑物陆续在全市矗立。其中包括若干大厂的建设,还有其他一些商贸、文教、科技设施项目等等。我们希望所有的新建都要按照规划建设,符合时代的要求,为城市增辉,而不能减色,努力做到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使城市面貌不断改观。另一方面,必须搞好旧区的整修。我们要承认这个事实:天津的旧城区不可能全部推倒重建,也不应永远破烂不堪。这就有一个新建房子和旧有房子的结合、旧房子维修和改造的问题。房管局今年整修十条街道的意义,不仅在于街景发生了变化,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条经验,许多外形很差的房子是可以经过整修改变外貌的。天津现有5000多万平方米的房子,除少数需要拆除的,大多数要保留下来,进行整修。这项工作刚刚开始,要根据现在的经济力量,本着少花钱、少扰民的原则,把旧房子、旧街道逐步地整修好。我市最近整修的旧围墙有创造,旧的围墙不动,就是把它铲铲,略勾一个帽子,抹上点灰,弄点水泥花,上面点上点儿丙烯酸,既简单又美观。过去的红砖墙房子也可以把窗间墙弄一点塑料或水泥,做成花饰、假浮雕,效果就很好。大城市的改造是一个大的难题。考虑新建的时候,老市区里只能“填平补齐”,不能“见缝插针”。“见缝插针”本身就是不要规划。我们现在的规划除了逐步地建设卫星城市以外,还要逐步地把工业区往东移,从二道闸沿海河两岸一直到塘沽,最后形成滨海新区。有些工厂陆续布置在海河下游两侧。沿津塘公路南侧是办公楼,北侧是居民区,海河边是工厂。然后开发海河,利用海河搞海运。再搞一个高速的高架铁路,由市里直通塘沽,解决交通问题,改变人们的距离观念,逐步把市中心区人口东迁。如何在旧街道里使新建的房子与旧房子协调起来,使一幢新房子能带动一片旧建筑,如何使旧房子能够整旧如新,与周围的新建房子协调起来,使整条街道旧貌变新颜,这是一篇大文章,必须下力量做好。最近我们向英国、德国各派出一个考察团,学习人家的经验,这方面它们有些做法是可以借鉴的。
(四)个体与群体的关系
如何把个体的多样性与群体的协调性结合起来,是规划设计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需要费心思、用气力解决的问题,也是检验规划设计人员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我们的规划中群体问题较多,不太注意前后左右的衔接,没有做到高低有别、错落有致、统一多样,形成好的街景,常常出现一个苍蝇坏一锅粥的现象。建筑设计首先要讲大效果,讲群体,讲街景。有些房子一个个看还不错,加在一起就不好了。这就有一个整体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问题。一幢房子,住房子、使用房子的是几家人,而观瞻这房子的是大多数人。我们常常忽视众多的人对房子的评价、欣赏,以及从这座建筑物所受到的影响。当然,强调总体协调,并不是不要重视个体设计。群体是由个体组成的,没有好的个体也就谈不上好的群体。个体搞不好,必然会影响群体,正是从群体观瞻上考虑,提高了对个体建筑重要性的认识,提出了在个体上下功夫的要求。目前,我们在个体设计上搞得不深,下功夫不够,缺乏特色,千人一面。城市建筑是百年大计,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个体设计,要几遍、十几遍地研究琢磨,提高水平,讲究特点,注意多样性。规划和设计应该是一致的,规划和设计的一致可以充分体现群体和个体的关系。规划较多的是从全局的角度考虑群体的关系;而设计较多的是从单体建筑的角度考虑个体的特性。因此必须把规划与设计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规划、设计人员的创作,在个体的多样性和群体的协调性上取得更理想的效果,这就是我们的追求。
(五)标准化与多样化的关系
这个问题反映较多,难度也很大。规划设计既要讲标准化、规范化,又要讲特殊性、多样性。在国外,例如像巴黎这样的大城市,任何一个新的建筑,都不准与旧的雷同。国内对我们的“方盒子”、“仪仗队”、“秃脑袋”建筑也有很多议论。这些意见总的来说是对的,可是解决这个问题难度很大。因为多样化会影响标准化,而没有标准化,就很难实行建筑业的机械化、工业化,直接影响建设的速度和造价。但这个文章必须做,总是应该力求丰富一些、多样一些,不应该以标准化为理由拒绝尽可能的多样化。标准化不应该是房子模样的标准化,而是便于工业化生产的内部构件的标准化,参数、模数的标准化。楼板可以标准化,结构、空间也可以标准化,但要研究在这些基础上建筑外形的多样化。同样的构件,形式、高度、色彩可不可以有些变化?阳台、栏板、窗套、窗间墙可不可以有些变化?檐口可不可以有些变化?我认为是可以的。日本的石英表,机芯都是统一的,但表的外形却五花八门,各式各样。世界上汽车的许多零配件是统一的,但车型却多种多样。我们中国建筑是很讲究标准化与多样化统一的。比如古建筑的木构件都是有一定制式的,但盖出来的房子却各不相同。再比如,中国的普通砖尺寸一样,但可以砌出一顺一丁、三顺一丁、梅花丁等各种花式的砖墙。因此,我们不能以标准化为理由,忽视对多样化的研究。现在有很多用同样标准化构件盖的房子外形差别很大,好坏差别很大。所以必须在标准化、多样化上做文章,把标准化与多样化统一起来。
(六)使用与观瞻的关系
一个建筑之所以需要,一般都是由它的使用功能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建筑物都是使用功能第一。但是,由于建筑物还有观瞻的作用,所以人们总是在满足使用的条件下,尽可能搞得美观一些。从建筑是城市文化的重要方面、是“凝固的音乐”这个意义上讲,观瞻本身也是一种功能,或者说是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些建筑物由于位置重要,首先要考虑的是街景和观瞻,观瞻就成为这些建筑物的最重要的功能。一个城市的面貌,是由城市各个街道组成的。能不能做到每一个建筑,既照顾了使用需要,又满足了街景要求,使每个建筑物都为街景增辉而不减色呢?我认为,只要认真下功夫,是可以做到的。必须指出,不重视外立面,不讲究建筑艺术,这是多年来“左”的影响的结果,我们已经吃了苦头,今天应该摒弃这样的观点和做法。建筑作为一种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作为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作为一个民族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标志,应该讲求艺术、表现水平。在座的有不少是建筑师,建筑师不重视建筑艺术,实际上就是否认了自己存在的必要,起码是否认了自己的重要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针对天津市在外立面上的文章做得不够而言的,并不是说使用功能不重要,也不是说在使用功能上不需要改进和提高,而是要求把使用与观瞻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尽可能搞得更好一些。
(七)降低造价与提高水平的关系
前面讲的都是强调提高水平,这就碰到一个问题,按照一般的理解,提高水平就要多花钱。我认为必要的、该花的钱还是得花。但是,提高水平并不一定等于多花钱。而且严格地讲,高水平本身就包含着低造价。高明的建筑师之所以高明,就在于他能把这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有的建筑钱多花了,房子反而难看了,花钱买了个难看。建筑物的外饰面全是单一的红砖墙是不好的。我们最近正在研究不同颜色的砖,强调在檐口、阳台、窗口、窗套上做文章,改变单一红色的毛病。但是,把整个楼、整条街都搞成干粘石白色的,这不同样单调吗?现在世界上把大量使用干粘石当作教训,认为易脏、难看、难修。我们不否定必要的、局部的使用干粘石,但是,我不主张大面积搞这个东西。它脏了没法刷,破了没法补。同样,建筑外墙用瓷砖、马赛克太多了,效果也不好。过几年风吹日晒掉下几块,补也没法补,即使补上了,也像是旧衣服加了个新补丁,很难看。什么叫水平高?我认为把美观、适用、省钱结合得好才是水平高。好的建筑师不在于多花钱,而在于花同样的钱却能做到更美观、更适用。建筑得讲究美术上的点缀,要点缀得有层次,要眉清目秀。另外,我们有些建筑的基础搞得过大,浪费很多。保险和保守是两个概念,不能因为要保险而变成保守。地震要考虑,但要有区别。首先区别地质情况,其次区别使用对象。抗8度与抗7度,在用钢材上差1倍多,混凝土差多少,造价差多少?再有结构形式,我说过多次,框架结构偏多。这一点一直不被设计人员所理解。我不反对有些建筑必须采用框架,但不加区别地大面积搞框架是不合理的。我们不能把高水平和低造价简单地对立起来,而应该研究提高水平和降低造价的关系。有一段时间,为了降低造价,把住宅的标准越搞越低,面积越搞越小,居住很不方便,这是不可取的。必须明确,在保证使用功能和观瞻效果的基础上,把造价降下来,这才叫真水平。
(八)设计与施工的关系
这也是工程建设的一个老问题,有过多次的反复。设计是属于主观活动,施工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任何一个设计,都是要通过施工和使用的实践来检验的。所以,设计和施工必须很好地结合,不能彼此脱节。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设计与施工结合得不够,设计脱离实际,施工违反设计,效果不好,经济效益也不好。有一度曾提出设计为施工服务,犯过施工主宰设计的毛病,主要表现在统管施工、设计的建委,常常偏重于施工,着眼于完成任务,代表施工单位的意见压设计;施工单位有时为了图快、图省事,不按设计施工,随意减少施工项目,砍掉必要的装饰;或者由于施工人员不懂设计,机械地按图纸办事,不能体现设计思想,结果影响了工程速度和质量,甚至造成隐患。因此,施工人员必须重视设计,懂得设计,研究设计,体现设计,以避免失误,进而起到补充、完善、提高设计的作用。同样,也有过设计不考虑施工,不同施工相结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片面地强调按图施工,不听取施工人员的合理意见,否认在不影响最终效果的前提下以多快好省为目标修改设计,造成了不少无意义的劳动、无效果的投资,损失和浪费是相当大的。因此,设计人员必须懂得施工,了解工艺,知道在施工过程中该如何操作,才能使设计符合实际,才能使工程尽可能多快好省。事实上,许多建筑在功能、观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简单地改变一下设计,施工就可以省很多的时间和投资。我曾建议,要有计划地组织设计人员参加一段施工,搞几个不同结构形式、不同施工工艺的工程,通过设计和施工的相互了解与结合,一方面修改和完善某些不合理的设计,另一方面又可用科学合理的设计去引导施工,优化施工工艺,提高管理水平。这样,对设计和施工都有好处。设计内部几个专业的关系也要研究。如建筑与结构的关系,结构设计除了偏于保守之外,还偏于迁就建筑,也可以说建筑不太尊重结构。建筑、结构与电、水、暖的关系也要研究。总之,要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必须认真研究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处理好设计与施工以及设计内部各个专业之间的关系。
(九)规范与规律的关系
规律是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不是偶然的,而是不断重复出现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趋势。所以,规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规范是实践经验的总结,规范反映规律,是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并经过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颁布的标准和规定,是在一定范围内所有部门、单位必须遵守执行的。没有规范,或者有了规范不按规范执行,那就必然出现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质量事故或其他问题。但是,一方面,由于规范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的作用,很难完全概括特殊的、具体的工程,并且规范是人定的,由于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是个过程,而人在制定规范时,要受到当时形势、政策、人员思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难免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另一方面,客观世界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如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等,过时了的规范就应当进行修改。而且,全国性的统一规范还应当结合当地情况运用,不能简单地套用。如何把规范的普遍性与当地的、具体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做到每一项工程的多快好省,这是一个大题目。
有人问,规范、规律究竟谁大?我说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但归根结底规范要符合规律,反映规律。违背客观规律的规范,不管是哪里通过的,都应该修改。我认为,在贯彻全国统一规范的情况下,各个地区都要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和制定本地区带有补充性质的具体规定。天津这么大的城市,有这么多的工程技术人员,天津大学等高校还有专门搞土建专业教学的,我们完全有责任、有能力在贯彻全国统一规范的过程中,根据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制定出符合当地情况的规定。当前最急迫的是:要根据不同建筑的功能、性质、特点和地区,研究确定建筑的抗震标准,尽快改变不分地段、不管用途,一律8度设防而造成巨大浪费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对抗震的一些措施也要进行研究。
(十)放开搞活与集中统一的关系
简单地讲,规划要集中统一,设计要放开搞活。当然,规划和设计都有一个深化改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问题。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的东西,不能分散,必须集中统一。目前反映在规划中的问题,多属于工作问题、作风问题,而不是集中与分散的体制问题。规划需要改革,是应当为大家服务的,但规划的改革必须有利于集中统一。在强调规划集中统一的同时,如何解决规划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也要改革,也要放开搞活呢?我认为,在大的统一前提下放一些不应当集中统一的权力给下边,使下边有一定的主动性、创造性,这就叫放开搞活。现在郊县有了规划员,市区有了规划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市规划局为主。各市区规划处主要研究本区的区街详细规划,对每条街道的性质、红线、高度、形式、色调等提出自己的意见,上报市局批准。在这个基础上,各区有权对每一幢建筑物批准建筑执照。规划集中统一表现在对各区规划工作的加强。各区成立规划处以后,要加强力量,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对本区的地形、街道、房屋、道路、园林、绿地等情况搞清、搞熟。要深入下去,经常到各街道去看看。市局管大的,一定功能,二定红线,三定高低,四定大小,五定形式,六定颜色,等等。在这个大原则下,设计可以变化,可以创新。设计必须改变一家独揽的局面,逐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允许有条件的单位,经审查批准,组织设计机构,承担设计任务,以解决任务大、人手少的矛盾。同时,这样各显其能,开展竞争,也有利于改变目前设计单一和水平不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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