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廉租房要尽量在交通便利区域
发布时间:2008-4-70:0:0来源:证券时报作者:周荣祥点击量:223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称,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廉租住房项目应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

    针对去年有个别地区对廉租住房质量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通知强调,建设单位要对廉租住房质量全面负责。要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通知称,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廉租住房的建设特点,制定专门的质量监督方案,调整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责成有关各方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要报请建设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