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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启动滨水城市规划建设 实现“以水兴业以水兴城”
发布时间:2009-3-110:0:0来源:黑龙江日报作者:王玮点击量:1786   

    今年黑龙江省将突出抓好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力争用一年时间,搭建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框架,实现“以水兴业,以水兴城”。这是记者从10日召开的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黑龙江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将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做足以水兴城的“水文章”。通过扎实推进我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达到“水资源整合、水设施配套、水环境和谐、水生态良好、水文化丰富、水景观优美、水经济繁荣、水安全保障、水法制健全”的总体目标。

    今年,我省将制定《全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滨水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科学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抓紧编制滨水区建设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编制《全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指引》,用以指导各地滨水区规划建设。各地要抓紧编制滨水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确保我省滨水区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制定滨水区规划建设法规、规章。将全省城市滨水区规划建设内容纳入《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以立法形式确定城市滨水区规划建设方法及原则;各滨水城市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滨水区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采取强制性和引导性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和规范滨水区的开发建设;启动近期重点滨水建设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开展滨水城市规划建设试点工作,选择区域性基础设施、重大生态环境、大型招商引资以及对全省滨水区规划建设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典型项目,优先考虑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各地滨水城市要优先安排对城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性强,在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魅力、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具有显著作用的滨水区规划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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