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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提高汽车停车费标准 路边短时停车将便宜一半
发布时间:2013-7-170:0:0来源:东南网作者:陈蓉点击量:1686   

东南网7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蓉)昨日,福州市物价局出台市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汽车停车收费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旧标准,拟定的新标准不仅提高了收费价格,且对市区公共停车场细 分为一级区域和二级区域;临时道路停车收费,也从每半小时缩短为每15分钟进行收费(1个小时内)。

公共停车场

细分为两类区域

新标准意见稿中,对于福州市公共停车场,还是采用计时收费和计次收费两种。

计时收费的公共停车场划分为两类区域。一类区域,是指国货路以北,白马路、湖滨路、北大路以东,华林路以南,五一路、五四路以西围成的闭合区。这一类区域内停车,2小时内(含2小时)收5元,超过2个小时后,按每小时2.5元收费,24小时最高收费35元。

二类区域为市区一类区域以外部分,停车是3小时内(含3小时)收5元,超过3小时后,按每小时1.5元收费,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

其他无法进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则按次收费:白天5元/辆次,夜间10元/辆次。

日内停车最高需多付19元

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称,旧标准是按照地面车位和地下车位进行划分,但随着停车场资源越来越紧张,据有关部门初步监测,市区的车位需求量至少是现有车位的3倍以上,为此不管是地上还是地下的车位资源都稀缺。

在此,拟定的新标准按区域来划分,一类区域内,车位资源最紧缺,计费时间从3小时缩短为2小时,每超过1小时,也比以往多收了1.5元。

记者注意到,虽然新标准对于一类区域内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做了35元的限定,但比照旧标准5元/3小时、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计算,停车24小时还要多付9元。如果停车14小时,新标准下即达到限定额,即收费35元,而旧标准只要16元。

此外,新标准中,计次收费的时间也有所调整。夜晚时段从22点调整为20点,为白天:7:00—20:00时,夜间20:00—次日7:00。

小区外来车辆也适用新标准

值 得注意的是,拟定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新标准,适用范围也扩大到民生机构,涵盖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园、广场等游览参观点停车场所;医疗机 构、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停车场所;以及住宅区外来车辆停放等。

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

对于住宅区外来车辆停放也适用这个标准,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解释称,如果小区有成立自己的业委会,则小区可以参照这个标准来执行,但不强制。

道路停车

一级繁华路段4元/30分钟改为2元/15分钟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对福州市道路停车收费也做了调整。

道路还是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繁华路段、一级路段与二级繁华路段、二级与二级以下路段。

值得注意的是,一级繁华路段收费标准从4元/30分钟调整为2元/15分钟进行计费,超过1小时后,按5元/30分钟计算。

其他路段收费标准不变,一级路段与二级繁华路段3元/30分钟,二级与二级以下路段2元/30分钟。

该标准针对小型车辆收费,适用范围为福州市五城区道路停车位,收费时间段为7:00—21:00,其余时间段道路泊位停车免费。

停满14小时要掏138元

相比于旧标准,虽然一级繁华路段在1个小时内缩短了计费时间,停车费没有增加,但1个小时后,每30分钟就要多收1元,而且规定的时间段内还取消了最高收费50元的限制。

因而,市民要在收费时间段(7:00—21:00)停满,则要掏2元/15分钟×4+5元/30分钟×13×2=138元。

对 此,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解释称,拟定的新标准调整了计费时间,提高了收费标准,旨在鼓励“快停快走”,提高道路泊车位的周转率,把公共资源有效利用起 来,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至于为何取消最高收费的限制,有关人士称,他们也在斟酌道路停车最高收费的限度,到时将和征求的意见一起考虑。

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市民对拟定的收费标准有什么意见建议,可在7月15日—8月15日之间,在福州市物价局网站的“交流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提出,也可来函或通过电话0591-87628303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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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报讯(记者刘丰实习生林小靖)福州市区短时间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有望降低。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为促进停车资源合理配置,缓解停车供求矛盾,规范停 车收费行为,根据《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福州市物价局将对市区道路和公共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长时间停车收费更高

根 据公布的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福州五城区一级繁华路段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调整为2元/15分钟(1小时内),5元/30分钟(超过1小时后);一级路段与二 级繁华路段道路停车收费为3元/30分钟;二级与二级以下路段道路停车收费为2元/30分钟。以上收费标准的适用时间均为7:00-21:00,标明的收 费时间段之外,道路泊位停车实行免费。上述标准为小型车辆收费标准,12座以上客车、载重量2吨以上货车加倍计费。

与 现行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最大的不同是对一级繁华路段的收费计时作出了调整。按照现行标准,目前福州一级繁华路段道路停车收费为每30分钟4 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这意味着,如果新标准执行,15分钟以内的短时间停车费用将比目前减少一半;而1小时以上的长时间停车费用则有所增 加。

一级路段与二级繁华路段、二级与二级以下路段的收费标准,则保持不变。

停车场划分两个区域

征 求意见稿还公布了福州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根据拟定的标准,按照计时装置的停车场,一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为5元/2小时,超过2小时后,按每小时2.5 元收费,24小时最高收费35元;二类区域停车收费5元/3小时,超过3小时后,按每小时1.5元收费,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没安装计时装置的停车场 一律计次收费,汽车白天(7:00-20:00)5元/辆次,夜间(20:00-次日7:00)10元/辆次;摩托车12小时内收费标准为每辆次1元。

其 中,一类区域是国货路以北,白马路、湖滨路、北大路以东,华林路以南,五一路、五四路以西围成的闭合区;二类区域为市区一类区域以外部分。政府全额或参与 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园、广场等游览参观点停车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停车场 所,住宅区外来车辆停放等均适用该标准。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

相 比现行标准,计时收费停车场的停车费用也相应提高。据了解,目前安装计时装置的停车场,停放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 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由此可以看出,一类区域内计时收费停车场费用全面提高;二类区域停车3小时以内费用不变,但停车时间越长,增加的费用就越 多。

如果市民对这份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从即日起至8月15日登录福州市物价局网站的“交流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提出。也可通过信件或电话提出您的意见,来信请寄福州市物价局服务处(地址:东街口百华大厦16层,邮编:350001),联系电话87628303。

届时,福州市物价局将综合考虑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福州市道路和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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