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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 地铁内或"禁食"
发布时间:2013-12-1716:12:25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677   

  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曾璇)根据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网站消息,12月16日,市交通港口局在门户网站公示《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守则》中明确要求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

  《守则》中要求,乘客不得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严禁向轨道交通区域抛掷杂物、垃圾。乘客越站乘车,要补交超过部分票款;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合理时间内出收费区,超出合理时间的,将按照网络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其中,备受关注的轨交禁食条款最终写入乘客守则。

  据悉,《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今年11月21日修订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为同步做好《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配套颁布,市交通港口局12月16日在其门户网站(www.jt.sh.cn)上公示《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2日。市民如有意见可通过shtrans001@126.com邮箱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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