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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发展“跨市公交”
发布时间:2014-1-2015:39:12来源:深圳商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412   

   【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交综)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惠及城乡、全民共享的多层次、一体化城乡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按照《意见》的要求,我省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和完善运营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现代有轨电车、BRT等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鼓励发展直达公交、大站快车、社区公交、观光巴士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模式,满足不同层次出行需求。此外,将加快“岭南通”和其他交通智能卡的互联互通,在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城际轨道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实现全省及港澳地区交通出行链的全覆盖。

   随着珠三角一体化进程加速,跨市出行将更加频繁。为满足一定区域内公众跨市通勤出行,《意见》提出有序发展“跨市公交”。这是通过现有城市公交线路延伸至毗邻市行政区域内开行的一种新的城市公交模式。线路长度原则上不超过30公里,延伸到毗邻市行政区域内的线路里程不得超过线路总里程的50%。跨市公交属常规公交,纳入延伸前公交线路所在市的城市公交管理,执行公交票价。具体线路、停靠公交站场等应在毗邻市双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一致且公示后,由延伸前公交线路所在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并报厅备案。

   在保障措施上,《意见》提出,省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城乡道路客运基础设施和公交示范等项目建设,各地应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财政政策;同时,加强行业引导,各地应积极开展试点,打造一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示范县、示范镇,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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