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谢璐)本市取消长期进京通行证,初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可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为改善空气质量环境,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拥堵,《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发布,决定从4月11日起,调整对部分机动车的交管措施,与新一轮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管措施同步实施。
长期进京通行证被取消,初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可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
记者了解到,今年起长期进京证停办,而临时进京证只能到进京检查站办理,不少在京工作的外地车车主不得不每周大老远跑去办理,甚至还衍生出“代办业务”。此次明确进京证延期可到交通支、大队办理,将为这些车主带来便利。
初次办证后延期或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
同时,每天6-23时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四环内扩大为五环内。五环主路禁止核载8吨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时间由每天6-22时调整为6-23时。每天6-24时外地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五环内扩大为六环内。全天禁止外地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六环内,此前是四环内。
黄标车禁行范围在六环内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且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地黄标车进京。本市黄标车尾气排放检测由半年一次改为3个月一次。外地进京载客汽车的限行措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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