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实施效果有些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觉得这部法规的总体质量如何?即日起至5月10日,都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
记者4月27日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和服务,市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起至6月开展《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将以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技术性和实效性为标准,对法规条款的设置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法规的总体质量;法规的实施效果;立法建议。
即日起至5月10日,有兴趣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都可报名参加座谈会,或者以来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邮编,550081)、来电(0851-7988670,传真)或登录贵阳人大信息网(网址www.gysrd.cn,点击“公众参与”栏目)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沈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