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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将推进成都市地铁建设,到2015年,全省新增城市地铁运营里程50公里以上。同时,将支持绵阳、南充、泸州等有条件的大城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研究。
成都商报讯(记者 祝迅)昨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到2015年,四川省设区城市将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而成都市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以上。同时,四川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1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意见》提出,将推进成都市地铁建设,到2015年,全省新增城市地铁运营里程50公里以上。同时,将支持绵阳、南充、泸州等有条件的大城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研究。
同时,四川将加强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和改造,并加快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路网建设,提升城镇道路网络密度和连通性、可达性。到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
另外,《意见》提出,将在成都、自贡等缺水城市开展雨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回用率。到2015年,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到2020年,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县城及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达到90%,力争全部关闭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
对于加快城镇排涝和防洪设施建设,抓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要高于40%。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禁设置小区宽带入门费,规范宽带网络建设(改造)收费行为。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大型园区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既有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大型园区在改造时确实需适当收费的,根据核定收费范围和标准以成本补偿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合同约定方式收取。探索宽带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新模式。到2015年,全省NGB网络、光纤到户(FTTH)家庭达到1200万户,3G/LTE基站达到1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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