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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推广新能源汽车 新建停车场需建三成充电车位
发布时间:2014-5-2016:32:16来源:西安晚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216   

  到2015年底,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将达到11000辆,建设10700个充电车位,新建设16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点。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探索新能源汽车在我市推广应用的新路径,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明年达100亿元

  据了解,此次推广目标为到2015年底,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11000辆。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2100个充电车位)、分散式充电车位7000个,建设16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点。

  通过推广应用,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车生产与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集群,带动电机、电池、汽车电子和汽车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支撑西安市产业结构升级。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

  到2015年,全面完成推广目标,每年节约燃油5.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9.2万吨。

  明年将建10条新能源公交线路

  从今年起,公交车新增车辆力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15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利用不低于500辆,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今后,新增出租车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公安、工商、质检、城管等执法用车新增和更新时,新能源汽车比例不能低于70%,到2015年,新能源公务车应用数量不低于600辆。此外,还将增加不少于200辆的新能源专用车。2015年新能源社会车辆力争达到7700辆。

  今后新建停车场需建30%充电车位

  西安市制定了一套综合推广政策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对在西安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对符合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

  构建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体系,引导和督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售后服务网络体系。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便于识别;制定新能源汽车挂牌、年审等服务措施,设置绿色通道,简化新能源汽车上路运行的审批程序,为新能源汽车的上路运行提供便利。

  推广公共停车位分散充电模式,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社会车辆充电和维护需求。今后新建的各类停车场需建有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记者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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