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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出租车实施计分考核 两次考核为零分 注销从业资格证(图)
发布时间:2014-6-1616:1:42来源:华西都市报(成都) 作者:未知点击量:1136   

遂宁交警不定期监督检查出租车。



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结合遂宁市实际情况,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出台。遂宁市运管处针对该办法建立了配套的考核管理平台,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实行实时记分考核、定期曝光。

据了解,该办法弥补了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准入退出机制的空缺,为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扎扎实实念起了“紧箍咒”。根据办法规定,遂宁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车辆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将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考核方式以现场稽查、日常检查、投诉举报查处为主,并结合不定期明查暗访、聘请行风监督员监督检查。

据悉,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企业管理、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6个指标。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考核结果挂钩,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将作为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的重要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及加分项目5项内容,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计分周期为12个月。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零分的,应当在计至零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如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或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积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为零分以及符合其他违规经营严重情形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可将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驾驶员将被清退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队伍。文/图 樊任华 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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