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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永昌路上的临时停车场。记者徐俊勇摄
兰州停车难停车贵政府应提供更多免费停车场地
近两三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城市道路上划线车位也越来越多,许多收费员穿梭于马路之间,向停放的机动车辆收取停车费。就此,许多车主认为,马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理也不合法。因为,城市道路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免费供市民使用。
华池县、西峰区提供免费车位
“现在方便多了,我到华池县委办事,直接可以将车开进县委大院,有划好的车位提供免费停车,还有专人看管。”在庆阳市工作的齐先生给记者说。
“想把车停到县委大院,以前根本不敢想,现在好了,不但汽车可以进,就连骑摩托车来办事的群众,也可以将摩托车停放,此举真是方便了老百姓。”在长庆油田上班的关先生给记者说。
记者从华池县外宣办了解到,该县于今年年初将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停车难”放在了首位。自今年4月份起,县委大院全天“敞开”大门,采取不限时间、免费停车、专人看管的方式,将停车位与当地民众共享。同时,县上启用城区部分道路以及包括县委、县政府在内的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子,将525个临时停车位全年免费对外开放。
华池县委外宣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机关院门到下班后就‘大门紧闭’,现在全天‘敞开’后,每个院子的车基本上都是停满的,本单位员工也没有了固定停车位的特殊待遇。”
无独有偶。西峰区是庆阳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也是该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西峰区车管所的统计显示,每天进出西峰区的外县或外地车已超过万辆。车位紧张、停车难曾经是区上的一件头疼事。
为了有效解决停车难题,2014年1月西峰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庆阳市西峰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所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作了全新的定义。
“前几个月还收费的道路临时停车位,现在已经免费了。”前来西峰区探亲的徐先生对记者高兴地说,道路旁的临时停车位不收费,既节省了费用还节约了时间。
西峰区交警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迄今为止,全区有近500个停车场所免费开放。到今年年底,预计还将新增50个停车场所,其中34个停车场所将免费对市民开放。”
兰州停车难停车贵
而省城兰州的情况如何呢?高额的停车费让外地来兰的杨先生有点承担不起。他说,我办了一个小厂子,做的是小本生意,经常要驾车到兰州市拉客户,收费员看着我挂的是外地车牌,根本不按照规定去收费,停一晚上车就收走20元,路边停车场停一小时就要收费10元。
像杨先生这样被收费员多收取停车费而无奈的驾驶员不在个例。8月10日,在兰州上班的张蕾女士将车停放在城关区正宁路夜市附近的停车场。她刚将车停好,一名收费员就来到车前:“一小时5块,两小时7块,你停多长时间?”张蕾对收费员说,这里是一小时4块的收费标准。该收费员听后竟然对张蕾辩解道:“你说的是三四个月前的事情吧,现在停车场收费不属于城管管理,已经交由其他单位管理了,是按照每小时5块钱收取的。”说完后,该收费员态度变得不友好起来,对着张蕾说:“就5块钱,你要停就停,不停把车开走!”
记者在城关区农民巷路边的停车场看到,机动车还没有停稳当,收费员已经来到车前,张口向驾驶员要钱收费。
“现在道路临时停车位紧缺,只要一停车,收费员就会前来收取停车费,没有设置停车场的道路又不敢停车,怕被交警按照违停处理。”车主赵晓东无奈地说。
据记者了解到,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停车场(住宅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0分钟的车辆、进入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另外,到党政机关办理事务需停在该机关院内的车辆也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记者通过亲身驾车体验和走访,发现想开车进入兰州市的一些党政机关大门办事,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开车到政府机关办事,车根本不让进,办事的人需要四处寻找停车场,非常浪费时间,很不方便。”在兰州工作的一男子说。同时,记者调查发现,在兰州市区,不少单位还将门前的空地“圈”起来,形成自用停车场,禁止其他社会车辆停放。
不少车主反映,作为省会城市兰州,应该让更多来兰办事、探亲或旅游的外地人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温暖。车主建议,兰州应该借鉴外地城市的一些便民举措,多设置免费的道路临时停车场,党政机关的大门也应该按照规定,向驾车的办事人员敞开,这样不但方便了老百姓,也给城市增添了和谐的音符。
政府应提供更多免费停车场地
兰州市道路临时停车场,不但占用了公共资源,还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审批,向机动车收取停车费,获得经济利益。
近日,不少市民在微信圈里质疑,停车场占用公共资源,是否该收取费用?这样的收费行为合法吗?还有网民质疑,目前,兰州市的停车场不少,巨额的停车场收费极大地鼓励了政府部门垄断停车场,过度占用公共区域,开辟新的停车场地,而每天的停车费收取是一笔很大的收入,这些收入又到哪里去了,是否真正纳入到了公共财政,还有的停车场收费员收费后不给发票,这是不是造成了收取的停车费流入到了私囊之中?
民盟兰州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甘肃泫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永强说,城市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更是稀缺资源,如何恰当管理使其充分发挥效用,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也关系到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将社会公共资源用于商业化经营,简单地以收费代替管理,这种做法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让个别商家或个人承包参与经营,加之操作过程如果缺乏公开透明,容易滋生贪腐情形,使公共资源成为个别人谋利的工具,这有悖公共资源为公众服务的原则,也极易让公众对公平、公正产生质疑。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此特别审慎,社会公共资源应以服务大众为目的,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多的免费停车场地,并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方式,加强管理,让共公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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