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武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乘客不接受安检将不能进站
发布时间:2014-11-1515:55:59来源:荆楚网(武汉)作者:未知点击量:1246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周凯)乘客不接受安检,可能会被拒绝进站乘车;客流量激增危及安全时,可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在地铁上打赤膊最高可罚200元。昨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布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1月25日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安全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乘客应当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车站、乘车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文明乘车行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乘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乞讨、卖艺、拾荒、募捐、传教、发放各类宣传品;禁止赤脚、赤膊者、无健康成人陪同的醉酒者进站、乘车。乘客违反上述规定,由运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保障运营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发生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运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采取限流也无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轨道交通部分站点或者全线的运营。采取限流或停运措施,应向乘客履行告知义务,无法及时恢复正常运营的,应当告知乘客票款退还或者车票延期等注意事项。

  轨道交通运行发生15分钟以上延误情形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发生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后,运营单位应当立即通过多种方式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更新内容,连续发布。

  作者:王荣海 周凯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