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乌海市被确定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
发布时间:2015-5-2716:4:12来源:乌海新闻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020   

  记者从乌海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乌海市被确定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

  被确定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后,在2015至2017年间,乌海市将在一系列交通节能减排项目上申请到国家奖励资金支持,可加速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从2013年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通过初选、竞争性终选,乌海市从全国20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于2015年4月成功创建成第三批全国10个绿色交通城市之一,填补了自治区没有全国绿色交通城市的空白,为自治区和乌海市赢得了荣誉。

  成功创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对“小三角”区域乃至自治区建设绿色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推广应用LNG等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广应用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改善乌海市大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乌海市在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交通运输品质的提升,将低碳环保理念贯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全过程。交通运输行业积极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努力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减轻污染,“绿色低碳”交通已成为展现城市魅力的主打品牌之一。

  创建成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可为乌海市争取到6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奖励资金,首批资金2123万元将于下半年到账,其余资金在2017年前拨付到位。乌海市获得的奖励额度位列全国第三,第一、第二名为西安市和兰州市,分别获奖励2373万元和2201万元。(记者 张程)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