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宜昌BRT快速公交将正式试运行。市运管局昨日发布消息,宜昌首部针对BRT快速公交的管理办法——宜昌市快速公交系统管理办法已由市政府发布,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快速公交车辆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按照通行顺序行驶和停靠站台;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时,除在站台路段可以利用超车道超车外,一律不得超车;需驶离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的,可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进入所需车道行驶。
乘客乘坐快速公交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经人行过街设施、售检票通道进入候车区;在规定区域候车,按先下后上的次序上下车,依次通过候车区出口通道、人行过街设施离站;禁止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候车和争抢乘车;服从站台管理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办法同时规定,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环卫作业车辆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进行清扫保洁。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沿线的其他车道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快速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可疏导其他社会车辆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道路疏通后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除依照办法规定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快速公交站台区域,除进站上下客的快速公交车辆外,禁止停靠各类车辆。办法同时强调,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警备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峡晚报讯 (记者谭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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