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收费标准
据了解,本市将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价格政策,严禁随意少收或多收等乱收费行为。并规范各类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标志,统一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标志牌(即“P”牌)公示内容。在停车标志牌上应标明收费单位、服务项目、停车场编号、泊位数量、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各区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停车场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收费将告别“现金时代”
据了解,本市成立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后,将采取“自动付费、人钱分离”的原则,通过技术手段先期采用“刷卡+手机”支付模式。目前,考虑到停车人消费习惯等因素,先期使用手持pos机收费的过渡方案,先推出停车卡和银行卡兼容的付费模式。如果出现停车人只携带现金的情况,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管理岗亭准备了免收工本费、不记名、不挂失的小面额付费卡,现场出售给停车人。
同时,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还将通过发售纪念卡、优惠卡、积分卡等多种营销方式,培育停车人刷卡付费习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