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6日,南京市向媒体发布,将于9月10日起施行《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到2017年该市基本实现公共自行车服务全覆盖。
《办法》明确,公共自行车主要用于市民日常交通出行的“首末一公里”,其网点将主要设置在居住小区和公共交通站点,方便市民换乘。南京市交通局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很多大型小区都要求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但受空间限制,选址较难。今后,根据规划要求,部分新建居住小区必须配建公共自行车设施,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就会明确,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到2017年,南京公共自行车主城区网点增至1000个,车辆总量达到3.5万辆,全市网点增至2000个,车辆总量达7万辆,基本实现公共自行车服务全覆盖。
《办法》征求意见稿限制7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公共自行车卡,引起广泛议论。正式施行的《办法》,取消了对70岁以上老人的限制及成年人监护的要求。
南京公共自行车实行区域运营,无法在全市实施通借通还。不过,公共自行车卡将在全市通用。目前河西奥体、江宁、仙林等地的公共自行车信息可在“南京e交通”手机APP上进行查询。 (颜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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