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警方表示10月中旬劝导期结束后实施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 廖海飙 张亿报道 昨日起,佛山市禅城警方正式向全社会发起截至年底的“文明交通我参与”大型民情民智征集活动,向市民征集优化交通秩序的“金点子”。警方表示,10月中旬劝导期结束后或将开罚“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这一违法行为。
据了解,从9月10日开始,禅城交警部门相继在区内人流较为密集的主要交通路口以及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旁设置了210块“礼让行人”标志牌。
禅城警方表示,设立标志牌后,将进入为期20日的“不礼让斑马线行人”教育劝导期。也就是10月中旬劝导期结束后,仍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将有可能受到警方的处罚。届时,禅城警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司机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而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对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并记3分;因没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可处以同样的处罚。
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要礼让行人,但不意味着行人就可以随意违章。现实中,“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也屡见不鲜,许多行人无视信号灯强行过马路,干扰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如果酿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司机不仅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被撞者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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