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霞委员提出,住宅停车属刚需,过度涨价会加剧矛盾;其提案已获七位委员联名支持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佳文 董芳
摄影: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
1月21日,九三学社社员、广东省政协委员徐晓霞在广东省政协网提交了《关于完善小区住宅停车场价格调整机制的提案》。昨天,该提案已经得到了7位省政协委员的联名支持。尽快完善小区停车场调价机制,出台实施细则,调价必须征求“双过半”业主同意等建议得到了委员们的共识。
“鉴于住宅停车需求属于刚需,过度上调价格,将进一步加剧物管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考虑到这一价格调整影响人群广泛,为改变小区业主弱势和行政执法的困境,建议尽快完善小区停车场调价机制。”
——徐晓霞
现状 小区停车场收费放开后存在几大问题
去年8月15日,广东省发改委下发483号文《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实施至今,广州市多个小区开发商强行对自己声称拥有产权的车位实施涨价,引发业主与开发商、管理公司之间的激烈矛盾。新快报记者持续关注这个社会热点,走访报道了多个有着类似纷争的小区。
在昨天下午的省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徐晓霞向同组委员介绍了其提案出炉的来龙去脉。其表示,停车场收费放开后存在几个主要问题。首先是涉事小区几乎都没有业委会等业主自治组织,继而没有办法与声称拥有产权的开发商对话,并享有定价权。第二,开发商普遍将涨价理由归结为483号文放开价格,对于成本收益等问题一概不涉及,引起业主质疑。业主将有关问题向街道反映,各地也无法进行调解。第三是开发商简单粗暴的通知方式,使业主成为弱势一方,对于公示规划和产权证明的要求,开发商大都置之不理。
徐晓霞指出,问题的关键还是业主自治组织的筹备。没有业委会,业主就陷入了永远无法代表自己发声的困境之中。“个别无良开发商反过来要求反对的业主,如果能收集到 双过半 业主反对,就不涨价了。”
提案 不规范的调价 应责令恢复原价并退款
徐晓霞在提案中介绍,鉴于住宅停车需求属于刚需,过度上调价格,将进一步加剧物管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考虑到这一价格调整影响人群广泛,为改变小区业主弱势和行政执法的困境,建议尽快完善小区停车场调价机制。具体如下:
1.尽快出台省一级的补充实施细则。地市级发改部门依照省的规定,依本地市情况出台本地市实施细则。
2.在实施细则中,补充调价必须征求“双过半”业主同意的条款。
3.在实施细则中,补充调价必须在本小区拥有业主自治组织的前提下进行。
4.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开发商必须针对其拥有产权的车位才能够进行调价。
5.在实施细则中,明确调价必须向业主公示一定时期的产权证明文件,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询。
6.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发挥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派出所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自治机构的作用。切实落实协助不力的问责机制。
7.对存在无产权涨价、涨价不公示产权文件或公示不完整文件、未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就涨价、在没有业主自治组织强行涨价的小区,责令开发商和物管恢复原价,退回已收取的款项。
8.明确在实施细则未出台之前,不得以各种理由涨价。
9.实施细则出台之后,省市级发改部门有责任接受市民投诉,并针对这一问题,加强物价监督和查处力度。
委员意见
市场调价应该统筹考虑分类实施
方迎生委员:
“停车场收费放开的问题涉及民生,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希望提案能够推动社会各界的重视,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注意。”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部长方迎生昨天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是时候出台调价程序指引了,不能让物管和住户的矛盾继续加剧。
方迎生透露,自己去年就十分关注停车场收费放开的问题。他最开始留意到这个问题,就是省发改委文件出来后有部分小区单方面涨停车费,还涨得很高。“有的小区物管一纸通知要调高停车费,居民反对,物管就锁了居民的车。类似的矛盾并不利于和谐。”
对于省发改委出台文件放开停车场收费,交由市场调节价格,方迎生认为,必须要统筹考虑,分类实施。他举例,像商场停车场收费,就可以靠市场来调节。因为老百姓如果觉得某个商场停车贵,可以选择不到那个商场,或者改用公共交通方式去那个商场。但是,住宅小区的停车费的开放就应该慎重对待。因为对于小区里有车一族来说,停车费属于刚性消费,在换房成本如此之高的今天,小区普通居民不可能说随便就能搬走。
另外,在小区业委会没有成立,住户没能参与小区停车场定价的情况下,政府还是要对调价进行管理。“政府要给出一个调价的标准程序。不能让物管仅凭一纸文件就能提高停车场的收费。这对作为弱势一方的小区住户来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没有机会参与协商。”
定价的过程必须有小区居民参与
王健平委员:
“停车场收费放开文件出台后产生的问题,折射出政府在部分事务简政放权后,对政策配套考虑得不周全。”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主任王健平认为,目前很多社会事务都出现类似政府一放就乱的现象。这说明,政府在放权时,必须考虑到配套政策的跟进出台。
王健平指出,住宅小区停车场和商业停车场不一样,住在那里的市民没办法随意离开,在业委会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只能忍气吞声接受物管的强势定价。这个过程本身就显示出了小区居民和物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
对于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矛盾的破解,王健平支招:不能只由物管公司进行定价,而要引入公众咨询的机制。“物管可以参与定价,但是定价的过程必须也要有小区居民的参与。”
典型案例
1 多方协调成效不大
广州市中山三路金宝怡庭小区的业主把停车费问题先后投诉至市发改委、街道办和派出所要求协调处理。上述单位也先后三次参与并出具了协调意见,即在广州市相应实施条例出台之前,暂行原价,但开发商一意孤行强行涨价,上述单位也无可奈何。此后对于物管强行锁住拒交月保车主车辆一类明显侵犯物权事件,派出所也难处理,业主投诉无门,只好寻求法律程序解决。
2 业主自治组织筹备困难重重
广州的金宝怡庭、广地花园和富基广场等小区业主均打算成立业委会争取话语权,但必须先自行准备双过半业主的证明材料,仅这一步往往就让许多小区打了退堂鼓:不少小区的住户以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户、租户居多,根本无法凑齐证明材料。即便走完这一步,业主还需要与居委会共同公示业委会筹备小组名单长达一个月,接下来才能正式筹备业委会,整个流程走完,短则数月,长则一年半载,其间主要负责人可能面临搬迁等意外,甚至有人遭受威胁退出,变数实在太多。
另外,广地花园热心业主曾成功申请到南村镇政府同意协助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但公示期间,两名参与业主车辆被砸,报案至今未破,致使其余业主胆怯退出,该小区业主代表大会目前已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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