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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将严惩10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2-2415:24:52来源:西海都市报作者:未知点击量:850   

  本报讯(记者 侯金花)2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新闻发布会获悉,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近期开展规范路内临时停车点、整治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工作。

  撤销、增设、调整几处路内临时停车点

  近期,西宁交警协同交通、规划和城管部门联合全面实地排查市区机动车停车位布设情况,将结合道路路幅宽度、停车需求大小、单行交通组织等实际情况,整体优化机动车临时停车点的布局,有选择地撤销、增设和调整几处路内临时停车点,使道路空间资源利用最大化,切实提高车辆停放与通行的效率。

  三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200元

  为进一步净化市区内交通出行环境,即日起,西宁交警将持续组织开展六类十种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其中对三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的处罚,包括:主次干道和支路上集中的枢纽场站、大型市场、住宅区周边、商贸场所等交通秩序混乱的违法停车行为;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交通违法行为。

  七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记分并罚款

  除了3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200元以外,7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记分并处200元罚款,分别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被罚款200元,记2分;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将被罚款200元,记2分;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超车或者穿插等候车辆,将被罚款200元,记2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会被罚款200元,记3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

  此外,针对这十种较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西宁交警将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严管重罚,采取记分与罚款并处的措施,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力度,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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