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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停车收费定价分三类 提倡减免新能源车停车费
发布时间:2016-3-115:52:19来源:东南网作者:未知点击量:831   

  东南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很多人都会头疼停车费的问题。从今天开始,《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同时,厦门也希望借助这一办法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在此次新出台的办法中,厦门首次提倡所有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减免优惠。

  停车收费定价分为三类

  从今天开始,在厦门,停车收费按照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需要指出的是,在厦门,只有机场、火车站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而政府投资建设的码头、汽车站、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可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等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施划的机动车停车位;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停车收费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除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分区分时不同收费标准

  对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这次出台的办法也专门制定了相关原则: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不同分区、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停车收费实行累计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即停即收费;其余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除外)。

  与此同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同一停车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应低于地面停车位30%以上;单独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应低于同类区域地面停车场3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首次通过管理办法,提倡所有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减免优惠。同时明确,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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