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今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对《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作出解释,从4月1日起,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北京直接补换领北京驾驶证,也可进行驾驶证审验。
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北京直接申请补领换领北京市驾驶证,也可在北京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不用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往返奔波。
同时,持北京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但是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和初次申领、增驾申领、持军队驾驶证换领、持外籍驾驶证换领等除外。
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可在北京市申领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新规定实施后,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
有驾驶经历的人可以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因超过有效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年龄和身体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不经驾校培训直接通过初次申领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考取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的除外。
同时,交管部门开通互联网综合服务应用平台,为学员提供互联网、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目前北京全市已有17家考试场开始互联网自主约考试点工作。近期,全市所有考试场将全部推广开展互联网自主约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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