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从5月1日起,正式取消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每车每月可减轻负担520元。
为应对“专车”、“快车”等互联网约租车的强烈冲击,长沙市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以保持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其具体内容包括:从5月1日起正式取消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对各企业已预交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进行清退;落实“营改增”优惠政策,每月减少税费403元;长沙市出租汽车协会召集出租车企业商议决定,从2016年3月至5月实行阶段性补贴,由企业连续3个月对按时履行经营合同的出租车驾驶员发放补贴,标准为每车每月1000元;引导企业为出租车驾驶员购买工伤保险,协调交警部门在全市各主干道、医院等场所适当位置设定出租车即停即走停靠点和专用泊车位,建议政府机关等非封闭式场所取消对出租车的限制;打击非法营运,对违规的网络约租车进行整治,今年以来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654台。
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明理介绍,通过取消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出租车每车每月可减轻负担520元;实施“营改增”优惠政策,每车每月可减少负担403元;加上企业每月1000元的补贴,每车每月总计可减轻负担1923元,对驾驶员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将有效维护和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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