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发布了上海市政府修订完善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对当前的客车额度拍卖规定作了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调整了个人申请参加竞拍资格条件,个人须具备6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参加拍卖,制定这项规定的目的是“加强上海市机动车总量控制,规范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
调整后的规定是,只有拥有上海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而且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并且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以及经联席会议提出报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才可以参加竞拍私车牌照。也就是说,必须有上海户籍(或连续缴满3年社保)、无上海牌照、无上海牌照的私车、有驾照、1年内没有相关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才能竞拍,这也意味着今后上海市民每人名下仅能拥有一辆有上海牌照的私车。
按照规定,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此前,由于中标率太低,很多上海市民会用家人的身份证购买多张标书。
为做好相关办理工作,上海市交通委还发布通告:自2016年6月19日起,暂停办理申请参加客车额度拍卖登记业务以及在用客车额度直接流转业务,重新开放办理的时间将在上海市交通委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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