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卢文洁)广州市将再投30余亿元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地铁建设项目再追加20亿元。24日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上,广州市财政局局长 陈雄桥作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报告称,省财政厅分别在今年6、7月下达广州市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68.26亿元。这笔新增的债券中市本 级31.83亿元专项债券主要用在轨道交通建设,包括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10.91亿元、地铁建设项目资金20.92亿元。
在 今年广州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8.26亿元中,一般债券10.08亿元,专项债券58.18亿元。这些新增债券在市和各区如何分配?市财政局局长 陈雄桥介绍了去向:安排市本级36.83亿元,各区31.43亿元,分别为荔湾区1亿元、黄埔区10亿元、南沙区10亿元、从化区2.07亿元、增城区 8.36亿元。
陈雄桥在报告中称,广州市已拟订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安排在市里的36.83亿元(含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31.83亿元)都作了具体的项目安排。
一般债券5亿元,全额安排给广州环境投资集团,主要投放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于资源热力电厂3.7亿元、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0.4亿元、兴丰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0.3亿元、光伏发电项目0.2亿元、垃圾焚烧技术与装备研究院0.4亿元。
专项债券安排方面,投放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10.91亿元,主要包括穗莞深城际新塘至洪梅段2.65亿元、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段3.22亿元、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城际5.04亿元。
“鉴于地铁资金需求大,为减少地铁建设资金压力,建议追加安排20.92亿元。”陈雄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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