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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超50车位停车场 按不低于2%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发布时间:2016-10-2516:22:26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 作者:未知点击量:509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25日讯(记者 董焦)10月2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日前,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贯彻《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将进一步落实公共停车场所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的规定。

  《通知》要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场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以上停车场不满50个车位的,应当设置1个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50个以上车位的按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

  同时,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在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停放,须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本人合法机动车驾驶证、本人残疾人证(第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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