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文秀报道:11月16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公共自行车收费标准已获得南昌市物价局批复。根据批复,使用公共自行车需缴纳诚信押金200元,并规定了自行车租金和损坏赔偿标准。
诚信押金200元在开通租车功能时交纳,注销业务后全额退还,开通与注销自愿。普通自行车租金:第l小时内免费,第2小时收费1元,第3小时收费2元,第4小时及以上每小时收费5元。
为满足特殊群体的娱乐健身需求,管理部门推出了山地自行车、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特色自行车服务,收费标准按每小时收费5元。
此次,南昌市物价局还核定了公共自行车部件损坏赔偿标准:脚踏板10元/只;坐垫28元/个;制动鼓刹片12元/套;自行车立支撑脚20元/只;前后反光灯3元/个;车铃6元/个;制动线8元/副;链条17元/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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