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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轨道交通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2016-12-1416:7:53来源:海峡法治在线作者:未知点击量:494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3日讯 12日,福州市人大对外发布《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条例》除了对市民关心的地铁票价、运行时间、运营安全等进行规范,对乘客文明乘车做了具体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乘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在车站付费区以及列车车厢内饮食,擅自从事销售活动、揽客拉客等为在轨道交通内的禁止性行为,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 张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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