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宁夏实现交通违法罚款跨省区异地缴纳及外地罚款本地缴纳
发布时间:2016-12-1616:12:19来源:宁夏新闻网作者:未知点击量:497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12月15日,记者从宁夏公安厅交管局获悉,宁夏跨省区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已在我区全面开始实施。从今往后,宁夏人开车如果在外地交通违法或外地人在宁夏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发现并罚款的,驾驶员不用跑腿出远门,在指定银行的网点或通过互联网及手机就可缴纳罚款。

  以往,外地驾驶员在宁夏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以罚款处罚的,该驾驶员必须在宁夏区内缴纳罚款,而其一旦离开宁夏后将无法缴纳罚款,只能自己亲自返回宁夏来缴纳罚款,或是通过中介和在宁夏的亲朋好友来帮忙缴纳罚款。费时费力不说,还经常会因为来回路程的时间过长,违反“现场处罚必须在15日之内处理完毕”的规定而产生滞纳金。

  据宁夏公安厅交管局统计,我区每年被交警现场处以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占到全部交通违法处理量的30%左右,而从今年1月1日至今,外地驾驶员在宁夏因为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以罚款的就达到20万人次。

  日前,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以后,驾驶员凭宁夏公安交管部门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以到宁夏已确定的代理银行--建设银行在全国任何一家网点或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后续开通的银行,交管部门将及时通知。

  据宁夏公安厅交管局法宣科科长开杰介绍,此举将极大方便广大驾驶员随时随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减轻因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带来的经济负担。从12月1日宁夏跨省区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正式上线运行到现在,宁夏交管部门已经处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业务228笔,通过回访,驾驶员对这一业务的开展称赞有加。

  相关链接:业务基本流程

  (一)通过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的基本流程

  1.缴款人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代理银行营业网点通过代理银行总行访问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查询并核对交通违法信息,经缴款人确认后收取罚款,并出具缴款回单,但不出具《宁夏回族自治区代收罚款收据》。缴款人确需财政票据的,可向交通违法地所在地申请开具财政票据。

  2.代理银行按照与自治区财政部门签订的协议,通过行内系统按规定将罚款资金汇划至指定的接收该项资金的银行账户,将收缴信息传递到指定的接收该信息的银行。同时,将收缴信息每日汇总后导入财政部。

  3.代理银行总行将收取罚款的电子信息及时传递至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罚款收缴信息将对应的违法记录变更为“已处理”,以便缴款人办理相关业务。

  4.代理银行收到资金信息后,按规定将信息导入到自治区的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罚缴分离系统,各地财政部门按全区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罚缴分离相关规定将资金及时缴入各级国库。

  5.各级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各负其责,进行对账。

  (二)通过其他方式缴款的流程

  缴款人通过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款的,由缴款人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陆缴款界面,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后续业务流程与通过代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的流程一致。

  (三)罚款退付

  由于行政处罚被撤销、变更或者缴款人因疏忽出现多缴款、重复缴款、错误缴款等情形,需要按规定办理退付的,由代理银行向处罚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处罚地非税收入退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